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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一)办公室
1 、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,协调机关政务工作。
2 、组织、承办、协调综合性会议和重大活动。负责政务信息、文件档案、人事、财务、机关管理、后勤、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。
3 、做好综合性文字工作,拟订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。具体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和社团等工作。
4 、抓好下属单位的管理。
5 、拟订农经、农业、水利、农机方面的科技、教育、技术推广发展规划。承办重大项目的申报及组织实施工作和农业信息化建设。指导科技推广、技术培训和现代农民教育工作。
6 、负责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和各类技术人员的培训,抓好机关和系统内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,做好农业科技档案的管理工作。抓好法制宣传和农业执法体系建设。
7 、牵头负责农经、农业、水利、农机各行业的行政执法,承办行政复议。对各科室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审核意见。
8 、负责农村政策调研,拟定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。抓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、财务管理和辅导。指导农村土地承包、使用权流转。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,农业区划工作,抓好农村现代化试点。
9 、做好综合性统计工作,配合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、精神文明建设和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。
(二)农林科
1 、做好蔬菜、粮油、花木、绿化、经济林木以及其他经济作物、畜禽、水产等种养植业生产的技术指导,农业资源开发,新品种引进推广、病虫草鼠及其他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、防治、疫情监测和扑灭。
2 、抓好农机管理、服务和推广。
3 、具体负责专业性统计和情况信息收集。
4 、起草专业性报告、文件及其他文字材料。
(三)水利科
1 、具体负责水资源管理、水费收取、管理和使用。
2 、水利工程管理,抓好水利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。
3 、做好防汛防旱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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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版权所有:扬州市广陵区农业水利局 |
| 联系电话:0514-8736199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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